长治市沁源县财政局:“三个聚力”提升绩效管理运行质效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5/6/6 9:36:22

坚持建管并重,聚力推进绩效管理“全覆盖”


聚焦“机制”,构建绩效管理“四梁八柱”。先后制定《沁源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从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到绩效结果应用,形成完整的绩效管理流程;同时,成立县级财政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聚焦“指标”,推动绩效评估关口前移。健全完善《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不同部门、不同项目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开展成本预算绩效评价,将成本效益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有效发挥源头管控作用。并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聚焦“管理”,促进绩效评价提质增效。在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上,设定具体的绩效目标,明确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在强化预算绩效监控上,及时发现和解决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离问题,并定期对预算单位的绩效监控情况进行抽查。在强化绩效公开工作上,公开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及时向预算单位通报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奖扣并举,聚力推进评价结果“全运用”

统筹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在预算编制阶段,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在预算执行阶段,加强对绩效目标的监控和管理,确保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保持一致;在预算调整阶段,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进行调整优化,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统筹绩效激励与约束。根据市对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财政部门每年对上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按比例抽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制定出台《沁源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方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审简并行,聚力推动绩效质效“全提升”

规范资金审拨。简化审核,解决预算单位“多头跑”问题,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细化考核,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量化拨付,政府投资类项目部门申请项目进度款比例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简便业务审批。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极简审批”制度 优化预算业务流程的通知》,将部门内部经济调剂权限部分下放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只需在系统中上传相关附件即可办理,无需向财政出具请示文件等手续,调剂业务流程明显加快,资金拨付时间减少了5至7个工作日。

优化拨付时限。对上级资金文件中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自接收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收到文件之日起)下达完毕;对上级资金文件中尚未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应当及时将上级资金文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并要求主管部门20日内提出资金分配意见。

  财政绩效管理是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一招。长治市沁源县财政局将继续深化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治理能力,为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转型新局面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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