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成为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遵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正在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1年,财政部相继印发《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绩效评价执业质量和水平,由专业能力突出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主评人”对绩效评价业务进行把关和控制,推动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的提升。当前,培养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预算绩效评价人才成为我国预算绩效评价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力量,对强化预算管理、提升绩效评价的独立性和可信度、加强社会监督和扩大公众参与发挥着积极作用。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作为中国财经人才培养的国家级学府。多年来,学院积极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财政经济中心工作,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和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高端财经人才。2020年,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牵头,联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资深专家和知名高校专家学者,推出了预算绩效评价系列能力水平项目,致力于为我国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培养、输送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预算绩效评价人才。
培养目标
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能力水平项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以绩效评价行业执业准则为指导,以预算绩效评价能力培养为核心,结合绩效评价市场需求、应具备的实操能力、专业能力要求设置课程体系,培养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独立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应用领域的工作及其各项任务的专业人才,打造中国特色的绩效评价培养体系,帮助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系统、全面地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助力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实现中国财政体系现代化和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培养对象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科研院所从业人员
高等院校等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
各类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从业人员
报名资格 满足下列其中一种情况,可获得报名资格 1.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第三方咨询评价工作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第三方咨询评价工作3年以上; 3.已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第三方咨询评价工作2年以上; 4.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中级管理会计师证书1年及以上; 5.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会计或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证书; 6.持有会计师、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 注意事项: 1.《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能力水平项目报名表》内所列项目及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均将被审核及存档备查,请申请人认真、如实填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请申请人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培训安排、考试安排、学员守则等重要信息将以短信、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
培训模式与流程
(一)培训模式与考评
1.培训模式
根据培养目标,培训体系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翻转课堂模式。线上课程学习包括必修课程12门,约37.5课时;选修课程16门,约56.5课时。面授课程学习6天,培训期间将举办结构化研讨、名家讲堂、同业分享、工作坊等丰富活动,进行资源互动与对接,为学员搭建学习与交流的平台,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宽度。
2.考评方式
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能力水平项目采用线上课程GPA+统一考试的综合考评方式(机考)。综合考评成绩由线上课程GPA成绩和统一考试成绩组成。线上成绩合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即为综合考评合格,评定为考核通过。
线上课程GPA考核:课程学习及单科考试。根据线上课程内容命制考题,题型为客观题,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统一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化综合考试。学员须在计算机终端阅读题目、作答并提交结果。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二)培训流程
网络培训内容 面授培训内容 核心师资 核心师资
学习附加值
1.学习期间,学员可免费参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预算绩效评价领域相关论坛;
2.考核测评成绩优秀且排名在前五十名学员名单将公示在国会在线官网,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3.参加本培训的学时,可计入当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报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项目,可获得“国会在线”VIP金卡,享一年期免费学习所有线上精品课程。
培训费用
1.培训费
12800元/人,包含培训费、考试费和内部资料费用。
2.补考费
200元/人/次,统一考试未通过,学员可缴纳补考费申请补考。
学员及证书管理 1.学员应按培养流程规定参加学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学习系统将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等情况。 2.学员完成培训,经综合考评合格后,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能力水平证书。 3.学员所获证书进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证书管理库,社会机构或个人可通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官网证书查询系统查询真伪。
培训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