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北京监管局:推行三项举措 全面提升绩效评价管理质效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5/12/10 8:31:26

2025年,北京监管局根据《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绩效评价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突出点面结合,有针对性地选取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大的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共4项资金进行以查促评,以评促改,有力推行三项举措,完成了自行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一、统筹谋划,做好评价准备 

  我局高度重视转移支付绩效自评价工作,要求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上,谋划绩效自评价工作。我局各职能处室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总结以往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资料,组织好项目所涉及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习,全面掌握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价工作流程,为扎实开展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二、以评促管,做实评价工作 

  我局评价小组紧紧围绕产业聚集度、产出与效益、创新发展力和辐射带动力等核心指标,列出资料清单,建立问题索引,搜集并审阅制度文件、资金下达、拨付、分配及使用资料,核查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审计报告。围绕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分析材料中提供的数据,详细阅读判断,从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分析,做到“给一分有据,扣一分有理”。采取评价与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抽调多项管理资料,在了解项目情况以及企业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深挖政策、资源、市场对接中的难点问题,交流研讨指标设置能否反映资金使用的产出效益,能否反映载体的优质发展状况,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合理。 

  三、注重结果利用,提升评价质效 

  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单位,听取被评价单位的意见,针对评价得分低的指标,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放在堵塞政策漏洞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针对评价得分较高的指标,建议被评价单位总结经验,对优势强项进行推广,促进中央资金发挥效益,确保中央政策落地生根。同时,发挥结果反馈机制作用,将绩效评价工作的情况及时总结,不断积累评价经验,提高工作开展的效率和效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报财政部等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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