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市财政局始终将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重要链条,将绩效自评结果与后续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紧密联系起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精心谋划,市财政局组织各预算部门单位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我评价。目前,2024年度市级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已顺利完成。全市共73个部门完成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涉及金额71.40亿元;313个预算单位的3290个项目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金额76.35亿元;10个部门的10个预算项目完成部门评价,涉及金额1.51亿元。
为了提升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多点发力。一是做好咨询、培训工作。与支出业务科室紧密配合,共同推进自评工作进度,确保自评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对自评报告进行重点复核。复评工作覆盖了73个部门整体自评、73个部门的200个项目自评以及10个部门的部门评价,主要从绩效自评的完整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合理性、自评打分的充分性、绩效分析的适当性以及自评开展重视程度等五个方面严格审核自评报告质量。三是抽取20个重点项目开展自评再评价。组织专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对预算单位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结论的客观性以及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和评价,引导预算部门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强化自评结果应用,做好自评复评、再评价成果转化。一是要求各部门单位将自评结果随决算公开,建立自评结果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双挂钩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指导各部门(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推动绩效意识从“外部要求”到“内在自觉”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