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包括部门整体绩效评价1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6个、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1个,采用“财政人员第三方机构协作”的模式开展,由财政局牵头组织,根据评价对象情况,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部署,统一安排。各单位坚持全局“一盘棋”,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共享,有序高效推进财政评价工作开展。
强化实施,确保质量。各评价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合理确定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从立项决策科学性、过程管理有效性、产出质量、效益实现程度等多维度突出绩效分析的作用,不断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增强财政评价的客观性、公信力。
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绩效评价按项目责任到人,加强评价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和参评人员管理,注重和被评价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切实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全体参评人员要严格落实财政绩效评价“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财政评价工作的严肃性。
强化应用,注重实效。财政评价是财会监督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把评价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报告和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