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搭建,在夯实制度基础上“注力”。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持续丰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目标管理要求,细化绩效目标环节的管理,修订出台了《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对目标设置提出具体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严格规范目标申报和审核流程,明确主管部门编制和落实项目绩效目标的主体责任。同时,为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沟通协同,梧州市财政局还印发了《预算绩效管理局内工作规程》《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建立绩效中心与支出业务科室、第三方中介机构多方协同互动机制。针对年中追加项目绩效目标如何做到与预算同步批复问题,多次与资金管理科室讨论,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提出工作流程,最终确定由单位在申请追加预算时将绩效目标申报表一并提交,做到年中追加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专家和专业团队力量,在对单位绩效目标审核、自评复核等环节中,第三方在收集资料、审核、评价以及业务培训的过程中,对单位进行绩效管理理论和业务上的辅导,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科学性、规范性。 二是完善体系,在指标建设上“发力”。针对现有的指标库指标不全、同类指标多、指标值缺乏、动态调整更新不够等问题,梧州市财政局注重对专项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选择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乡村振兴局等重点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群众关注度高,民生反映大的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建立和完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共建立621条专项资金指标,使单位绩效目标编报有据可依,省时省力,提升编报质量。 三是源头约束,在严格审核上“倾力”。把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作为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的重要抓手,运用多方参与的审核模式,在预算编审环节组织专家、各资金管理科室专管员等对重点绩效目标进行重点审核。2024年,加强了审核力度,对全市85个市直部门以及所属276个单位全年的绩效目标进行全面重点审核,分批次在部门预算“一下”到“二上”时间段、部门预算后和年中追加时对单位绩效目标开展“一对一”审核,共对2165条绩效目标提出修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提高了绩效目标填报质量,从源头上把控财政支出规模、投向和效能。 四是问题导向,用实施自评复核全覆盖“加力”。在绩效目标编报、跟踪和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梧州市财政以自评复核为切入口,以问题为导向,对单位的自评分别从绩效指标完成和自评工作质量两方面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落实整改。从2022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所有预算部门的整体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共162个自评进行全面复核。到2024年,全市所有部门均已经历过自评复核并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增强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帮助单位理解绩效目标编报、跟踪、自评等过程的闭环联系。强化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认识到只有重视绩效目标编报,把绩效目标编细、编实,才能更好地管理好资金,更好地发挥资金作用,引导单位由“被动要做”变为“主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五是提升技能,在加强培训指导上“助力”。为进一步提高各资金使用单位和绩效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操能力,梧州市定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2024年6月,召集市直所有预算部门(单位)的财会人员、项目负责人,市、县(市、区)、园区财政局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共计380余人进行了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强化人员对绩效目标编报、跟踪、自评等业务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同时,绩效中心人员、资金管理科室专管员、第三方机构专家运用微信、QQ等线上方式,长期对单位绩效目标填报人员作“点对点”指导,在沟通交流中增强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加深对指标设定的理解,助力单位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