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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开展2024年度省财政绩效监控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4/8/14 8:23:30

近日,吉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财政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将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二级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省与市县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及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一级项目纳入监控范围。

通知规定,各部门及单位重点对照年初设定的阶段性目标及指标,填报1—7月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定期“一次监控”。与之前不同,今年将首次开展部门预算项目二次监控工作,在定期一次监控基础上,对资金执行率为0或数量指标“1—7月阶段性完成值”与目标值偏差率超过30%的项目进行预警,此类预警项目将在“绩效监控查询”菜单页面中的“预警级别”栏亮红灯。同时,深入推进财政重点监控。将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农村养老大院老年食堂建设补助)及送演出下基层文化惠民工程等4个项目确定为重点监控项目,对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发展趋势、实施计划调整等情况开展现场监控,综合分析监控结果。

对于监控结果应用,通知明确,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风险等情况,应暂停项目实施,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停止拨付资金,或将有关资金收回省财政。省财政厅将对各部门绩效监控结果进行审核分析,结合部门提出的改进措施及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问题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并督促部门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无法继续实施的,及时收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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