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监管局:关于监管局推进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几点思考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3/29 19:25:42

  近年来,财政部驻各地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监管局更名设立之后,如何结合新的职能定位,扎实推动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本文提出几点思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力争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紧迫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地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当前各级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窗口期,急需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监管局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职责使命。推进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牢牢把握更名设立后的职能定位,主动作为、务求实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定位,把握好四个基本原则

  (一)找准一个职能定位。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领域,将职能定位为“推进”二字,积极参与不干预,服务到位不越位。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单位业务活动紧密结合,如何建立和完善最符合单位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单位作为实施主体最有发言权。监管局要突出服务意识,围绕加快“推进”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掌握预算单位工作进展,培养该领域专家级人才,推动解决痛点、难点、堵点,精准指导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密切联系、持续跟踪、主动服务,为预算单位加压、提醒、打气,推动此项工作加快提质增效。

  (二)把握四个基本原则。

  1.一体推进。监管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不是另起炉灶,另搞一套,而是结合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决算审核等现有工作开展,树牢绩效管理理念,实施预算和绩效“双监控”。

  2.统筹管理。监管局、预算部门和单位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负主体责任,部门负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监管局负监管责任。

  3.结合业务。跳出预算“表面”数据,关注预算背后的业务运行情况,深入了解政策执行和项目推进,了解政策和项目背景、目标,熟悉单位业务运行流程和预算管理体系,锁定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大问题,再回归预算数据,衡量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激励约束。监管局应及时向财政部报送监管成果,监管成果应与预算单位的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及时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的要支持、低效的要压减、无效的要问责。

  三、践行两个转变,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一)转变监管理念,牢固树立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监管思维。

  有些干部认为监管局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监管,是在原来的监管业务之外增加的一项监管业务,将绩效管理与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等传统业务并列起来。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是在预算管理体系外另搞一套,而是升级版的预算管理体系,是财政预算管理达到新水平、面对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因此,监管局开展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监管,不能脱离原有监管业务孤立地谈绩效管理,而要用绩效管理理念统领部门预算监管工作,抓好监管业务规划和流程再造,对传统监管职能进行重组、更新和升级,打造基于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的部门预算监管新闭环。

  (二)转变工作方式,抓好绩效管理与传统部门预算监管业务的衔接融合。

  1.与预算编制审核相结合,关注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设定。在预算编制审核过程中,关注事前绩效评估是否到位,绩效目标设立是否合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预算安排提出调整和改进建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对项目进行初筛,选择重点项目,开展涵盖事前评估、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成果反馈的全过程跟踪监控;对绩效管理数据进行序时归档,关注跨年度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2.与预算执行监管相结合,开展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一是发挥预算执行进度监控的预警作用。项目支出不同于基本支出,其预算执行进度往往难以严格符合序时进度,因此预算执行率不能单独用来评价绩效优劣。可以发挥预算执行率的预警作用,筛选出执行率低的项目,对照绩效目标和项目进度,发现偏离目标或预期无法达标的项目,及时提出调整预算等建议。二是提升预算执行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通过授权支付动态监控、直接支付审核、银行账户管理,借助现有信息系统优势,发现资金使用上的管理漏洞和违规问题,及时纠偏纠错,提升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服务绩效目标达成。三是关注关联资产情况。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审核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审批资产处置事项,关注与绩效目标息息相关的资产变动情况。

  3.与决算审核相结合,对执行结果进行体检。通过决算审核,掌握单位预算管理是否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将审核结果与完善相关政策及预算编制挂钩,提高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管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关注绩效自评和结果应用,在决算审核时抽查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关注自评工作质量以及自评结果应用情况,提出调整或整改意见。

  四、把握工作要点,找准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发力方向

  (一)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机制,以点带面推动绩效管理。

  建立重点项目库,以重点单位重点项目为试点,在全面了解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进展的基础上,系统收集项目库信息,清晰掌握目标设置情况,定期收集绩效运行信息,结合项目相关的用款计划下达数据、授权支付监控记录、集中支付审核记录、政府采购计划执行、资产配置处置等信息,定期开展分析,适时开展现场调研,实时掌握业务运行情况,评估项目目标达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预算单位发送提示,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和绩效运行纠正进度。必要时,选取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解剖麻雀,以点带面加快推动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进程。

  (二)紧跟成果利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加强日常监管成果和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财政部门评价结果的应用,对未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督促,其中对具备条件但整改不及时的单位,严肃追责;对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年度间经费分布不合理的情况,作为预决算审核的线索;对执行环境发生重点变化的项目,开展调研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总结成果、积累经验,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通过培训、座谈等形式,提高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水平。

  (三)建立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实时掌握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1.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对照《意见》“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目标任务,制定中长期工作方案,分年度确定时间进度计划表,并将具体监管内容纳入各年度工作计划,分年度分步骤组织实施。

  2.建立摸底调研机制。全面了解预算单位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摸清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现状,了解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及不足等情况。每年选择部分单位深入开展现场调研。

  (四)加强业务研究,深入开展绩效管理领域理论与实践探索。

  1.加强政策研读。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深刻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监管局职能定位,加强业务钻研,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的正确思路和扎实举措。

  2.探索交互式研讨。一是建立与二级主管部门的业务交流机制,通过深度参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作开展联合绩效监管,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研究,探索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解决方案。二是建立与高校专家和中介机构的合作研究机制,通过专家讲座、邀请专家团队参与、合作开展课题研究、联合开展评价、提供学生实习机会等形式,共享研究资源和成果,互相促进提升。三是建立与地方财政、兄弟监管局的经验交流机制,通过座谈、实地观摩学习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