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甘肃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甘肃监管局高度重视,科学研判、认真组织,合理选择评价对象,深入实地,以“四着手四明确”有序开展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从项目自评报告着手,明确评价重点。对被评价地区所有项目的自评报告进行研读,根据项目类别、资金投入、项目进度、成果体现等自评情况,抽审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涵盖甘肃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的所有类别,确保真实反映被评价地区项目的整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工作组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抽审项目自评报告进行二次甄定,明确项目立项必要性、合规性以及项目计划、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实效评价重点内容。
二、从项目实施方案着手,明确评价目标。以各项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建设目的、功能、任务为评价支撑内容,在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自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评价目标,运用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项目实施方案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甘肃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资金的计划执行、使用管理、综合效益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价。
三、从项目竣工报告着手,明确评价思路。通过对项目竣工报告与实施方案的对比分析,结合现场调研勘查,对项目工程建设内容是否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标、建设功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是否得到改善等情况进行评价,走访项目区所在县、乡政府、村社及受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并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对部分以项目资料为评价依据的指标得分予以调整。
四、从项目实施目的着手,明确评价口径。为全面客观地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效,工作组结合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功能标准、质量要求等客观实际情况,对绩效评价的原则和指标标准口径进行了统一。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与项目实施内容不符,无法衡量评价项目实施成效的指标,按指标体系设置的分值打满分;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与项目实施内容有误差的指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确保评价口径的一致性、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