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出台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浏览:次)
为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咨询机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专业化水平,近日,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是明确入库标准,共享专家资源。《办法》按照统一的资格条件,以资质优良、专业能力突出、绩效从业经历丰富为主要标准,结合实际采用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三种方式,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等单位中择优吸纳专家入库,专家信息向全社会公开,供全区各级各部门共享使用,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才基础。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细化专家权责。在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基础上,明确专家从事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范围、权利和责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增补和解聘。设立专家不良记录认定标准,规定专家止聘解聘的各类情形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方式,提升专家履职尽责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三是推行履职评价,强化专家监管。建立专家工作评价机制,要求委托单位按照“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级评价专家整体工作情况,重点考察专家工作专业性及合规性,并在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形成工作情况反馈表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通过以评促干,推动专家队伍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专家管理,充分借助专家优势,探索改进工作方法,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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