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专员办:深入基层 积极开展 2017年度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3/29 20:41:3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云南专员办积极牵头,联合云南省财政厅、民政厅等部门,深入基层,为提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服务水平及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建立联合评价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联合监管优势。按照财政部绩效评价要求,云南专员办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云南省财政厅、民政厅积极配合,发挥各部门业务优势,科学高效推进工作;二是云南专员办制定下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通知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绩效评价流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提升绩效评价时效;三是梳理省财政厅、民政厅报送的省级绩效自评报告,认真分析研究,找准评价重点和难点,密切关注自评扣分项,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州(市)开展实地绩效评价。同时,围绕工作方案召开绩效评价工作会,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强调评价要求。

  二、深入基层开展绩效评价

  云南专员办积极发挥好“探头”作用,深入基层,积极反馈绩效评价情况。一是听取州(市)财政局、民政局的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州(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及效果等情况,进一步抓住资金使用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核查;二是选取贫困面差异大、人口基数差异大,财政保障力度不同的市(县)进行对比评价,深入基层民政部门,查看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向基层民政人员了解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三是查验市(县)、镇2016、2017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收支明细账、资金拨付文件、资金配套台账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抽查部分乡镇特困、低保、建档立卡及重病重残等人员的救助申报、审批及拨款材料,并按照评价要求依次打分。

  三、做好意见反馈

  对此次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反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一是建议由省级主管部门牵头,规范救助申请的审核审批流程及材料格式;二是加强对相关资金发放台账,人员认定材料的痕迹管理,进行分类归档;三是进行数据的动态管理,完善各项系统模块,定期更新相关人员信息,做好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四是加强对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按预算时间及时下拨和配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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