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探索开展一般性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试点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1/3/28 19:16:01

       近年来,随着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的加大,如何在赋予市县政府更多理财自主权的同时,确保资金依法依规分配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为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为考核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综合使用绩效,检验各市、县履行事权和落实相应支出责任情况,提供资金分配及资金绩效改善的对策建议,2014年,广东省财政厅将2013年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绩效作为重点内容,开展了全面的绩效评价试点。主要做法如下:

  一、出台办法,明确评价对象和内容

  在对财政部及广东省现行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有关政策、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粤财评〔2014〕21号),用以规范考核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及市县财政其他财力性资金综合使用绩效,该办法按照目标导向、分工明确、客观公正的原则,明确了评价对象、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及职责分工等内容。其中,评价对象为每年度省财政按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统筹安排的中央和省级财力性补助资金使用绩效,具体评价时延伸至市县本级财政安排的所有财力性支出;评价范围为获得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市县;评价内容包括一般性转移性支付资金预决算管理、资金使用管理、保障水平及社会效益等方面,并依此设置具体评价指标、标准及相关基础信息点。

  二、突出重点,合理设定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绩效管理”和“绩效表现”2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以及15个三级指标构成,尤其是将“社会效益”作为重要的二级指标,并在其下设定了“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等6个三级指标。同时,对每个指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并设置相应的基础信息采集点及相关佐证。为了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说服力强,在指标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一是严格标准制定流程。除了对指标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之外,还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指标设置进行研究讨论,保证指标体系完备、合理。二是认真征求各方意见。将经过研究讨论的指标体系发送各地市财政部门,针对各地区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考量,不断修改和优化指标体系。三是实地试评。召集各组评价人员赴个别市进行实地试评,对相关评价信息进行测试填报、评价,确保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同时,确保各组评价人员熟悉、掌握评价要领,统一评价口径。四是反复研究不断完善。试评价结束后,针对评价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指标体系设置是否合理等,评价小组进行反复研究完善,以期达到指标体系覆盖全面,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三、规范流程,有序实施重点评价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和“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思路,评价工作按照规范步骤有序开展。一是组建团队。遵循“专业对口、能力吻合”的标准组建评价工作组,涵盖了财务会计、财政管理等专业评价人员,确保评价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二是组织培训。在实施评价前,邀请熟悉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制度、资金拨付、会计核算及绩效评价等财政业务同志,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评价要点。三是实施评价。评价过程共分四步,首先是市县自评,即各市县根据省财政厅统一下发的评价通知和评价要求,对所在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并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形成统一的自评报告,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至省财政厅;其次是现场评价,即省财政厅组织评价小组赴各市县财政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适当延伸至有关项目单位,重点选取了教育、医疗、社保、农业等民生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收集数据、分析求证;再次是综合评价,对现场核查收集的基础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照评分标准,逐一核定各市得分,并明确每项指标的打分依据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形成初步评价报告并征求各地市财政部门意见;最后是在综合各方意见后,进一步完善评价报告并呈报省政府。

  四、强化约束,提升评价结果使用效能

  据评价报告反映,2013年度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总体使用绩效良好,在参与核查的20个地级以上市中,广州等17个市绩效等级为良,有3个市绩效等级为中。2013年,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支出的比重达48.5%,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压专项、扩一般”的阶段性目标初步实现,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得到优化,市县财力不断增强,区域财力差距逐步缩小。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面,各地基本能将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民生支出、保障运转支出、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支出,推动社会、经济、环境等协调发展,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民生支出政策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但在评价过程中也发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中存在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民生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部分市县人员、公用经费支出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个别市县运转支出标准偏低等方面问题。对此,评价小组也提出了强化一般性专项支付预决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建议,为资金效益的持续有效发挥建言献策。

  此次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也将应用于多个方面:一是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实绩与预算安排挂钩。根据市县绩效评价得分,按优劣情况排序,设置相应的绩效评价系数,作为下一年度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评价得分较高的市县,在其他分配因素同等的情况下,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向其倾斜;对评价得分较低的市县,督促其采取措施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地市。将经省政府批准的报告印发各地财政部门,要求各地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报备整改情况及完善转移支付政策的意见建议,以增强各地绩效责任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确保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的有效落实。

  下一步,广东省将结合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规范评价流程,动态调整各地市考评指标标准值,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注重引入满意度调查和专家参与作用,提高评价的质量和效率,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